一、本办法为《极速赛车
教师国(境)外交流、研修、工作管理办法(修订)》第七条的补充。
二、本办法仅适用于教师利用寒暑假赴国(境)外从事学术交流活动。假期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国际学术会议、短期研修。短期研修应不低于15天。
三、极速赛车
对利用假期从事上述学术交流活动的本院教师给予国际旅费资助。
四、教师申请极速赛车
资助须提供详细的出国(境)学术交流计划,填写《预算审批表》,经极速赛车
批准后,方可立项获得资助。
五、极速赛车
根据个人申报情况,组织评审,确定资助人选。
六、教师在国(境)外须遵守我国的外事纪律和所在国的法律法规,戒绝不当行为。
七、教师赴国(境)外学术交流结束返校后,须举行报告会向极速赛车
汇报交流活动内容,展示交流活动成果。
八、教师接受极速赛车
资助进行假期短期研修回国后,应在半年之内发表学术论文1篇。论文发表在非CSSCI及以上期刊者,该篇论文不再获得当年度极速赛车
科研奖励。
九、教师接受极速赛车
资助而不能如期完成极速赛车
规定的任务,极速赛车
不再支持其同类赴外资助申请。
十、本资助不与校内外同一项目其他资助同时享受。
十一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由极速赛车
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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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